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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中院与全市19家银行建立集中查询快速反应机制
来源:中国法院网   (10-07-16)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与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交行等19家银行协商建立商业银行协助查询快速反应机制,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下发。该机制依托商业银行的查询网络系统,通过设置专职联络员,进行点对点对接联系,相对集中地批量查询和反馈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改变了过去逐案、逐行、逐一查询的传统模式,有效提高了执行质量和办事效率。

    一是联络人员固定化。为方便查询业务对接,在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交行等19家银行的法律法规部门和市五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执行局分别设立联络员一名,负责办理执行案件中涉及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等事宜。各联络员相对固定,如发生变动的,需及时通知对接单位予以更新。二是查询方式批量化。查询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传真方式进行批量化查询。具体操作模式可由人民法院联络员将需要查询案件的案号、当事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或机构单位名称按所属金融机构的不同,进行分类汇总,然后以批量集约方式传真至相关金融机构联络员处。相关金融机构联络员负责将查询情况汇总后,再以传真形式,批量反馈查询情况。三是工作联络经常化。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联络员要经常保持联系和沟通,每周二至周四为固定联络时间。对于紧急事项的,可提前电话联络金融机构的联络员,优先予以查询并及时反馈给人民法院。如需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查询,可由双方联络员协商处理。人民法院启动快速反应机制,需要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由双方联络员联系后共同组织实施。四是操作流程规范化。人民法院需以《协助查询存款函》的形式,将需查询的内容统一发送至各金融机构对口联络员,金融机构联络员收到传真后三日内汇总反馈。

    同时,人民法院要做好查询事项的收集整理、存档备查工作,各金融机构要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对于人民法院冻结账户、扣划存款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该操作模式。